很多人觉得法庭总是偏向房客,这是从长期以来的经历中得出的,甚是有道理。
但法官这么做自有他的道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小额民事案件,绝对的公正不公正其实并不特别重要,维持社会的稳定才是最重要的。这点和中国有异曲同工的相同之处,只是美国人嘴上不承认而已。
如果法官总是似乎非常公正的判决,毫无疑问,黄世仁总是占上风的,没把握黄世仁也不会花钱来法庭不是?但是一个基本的事实摆在眼前,美国的烂人有着相当的比例。这应该和制度有关,放在任何一个国家,实行同样的制度,杨白劳都会层出不穷的。
法官当然无权也无能力改变这个制度,但他有责任维持社会稳定,如果黄世仁根据合同精打细算出房客欠租子$1000,法官给你两头砍砍,$600你房客愿意付吗?小额民事法庭都鼓励双方上庭前调解,上庭后法官再给你来个二次调解。
同时让地主吃点亏可以减轻政府的负担,美国杨白劳没处住了,最终不还得由政府买单不是?政府得多盖shelter,还要提供伙食。有些人不去shelter,喜欢流浪汉的生活方式,但更多人愿意去,慢慢还会习惯那里轻松的生活方式,长期赖着不走。所以能让他们赖在地主那里,就让他们赖下去吧。
许多人不知道,很多人一直在试图推动立法禁止地主向租户收取late fee,理由是杨白劳们太穷了(除了领取food coupon,他们还需要钱喝酒玩女人,运气好时还要小赌两把,过节不让人买红头绳不够普世价值不是?)。括号里的是我替他们说的。
这个提案万一真有一天通过了,地主们都去撞南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