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须在lease agreement里define什么是minor items, 什么不是。
另外万一tenant想修,没有修好,反而造成更大的damage怎么办,who has the liability?
这就成了两难问题,你在lease agreement里写明是tenent的liability, 没一个tenant会签这样的lease, 我帮你修,我还有liability, I'd better not do it。
如写明是房东的责任,tenant尽管动手好了,如果你没有写明,他不能修水龙头,好家伙,他就有本事来个水淹金山。搞得不好,把楼下的巴西樱桃木地板泡了,那就有点玩大了,这样保险公司赔不赔都是个问题。
我的原则一律是 "Thanks, But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