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 签下一个短卖房。五月,卖方银行给予审批。贷款正式进入程序,45%首期,做了估价....但至今为止,贷方银行仍没有给予任何有效明确的答复。既不给予批准,也不说不批准,只是不断提出新的补要文件的要求及要我等待。近日,短卖方银行的审批文件时效将过,卖方将取消合同不再等待。
现我决定用现金买下此房。我应如何安全了结贷款程序。
是主动要求终止贷款审批程序,还是等待贷方银行给予正式回复(不符合贷款条件,不予批准)。我应注意哪些事宜。(银行一直拖延并不说不合格,让我很疑惑,不知背后是否有没有告知我的是由。)银行BOA
我可否不告知贷方我将用现金买下此房。
请教版主及各位给予指点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