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房客,周末搬进来。房子地毯和瓷砖基本干净。地毯是刚刚洗过的。当然,吊扇,window blinds, 还有墙角的 baseboard,有些灰尘,很容易就可以清理干净的。
房客搬进来之后,在填写move-in checklist的时候,说这里也不干净,那里也脏,在他们的填完的表格里,这个房子到处都脏,根本不能出租,无法住人的。
由于犯了错误,在他们搬进来之前没有照相,所以现在想去照相,本了约好星期一,他们到了星期一就说没有时间,说有时间马上告诉我,可是,两天过去了,电话也不接,短信也不回,email也不回。
Now, our contract says "Tenant should not unreasonably withhold consent to Landlord to enter into house to inspect...,Landlord shall give the Tenant at least two days' notice of intent to enter and enter at reasonable times".
这种情况下,我发了短信,说星期五下午一点去照相,还需要他们同意才能进入房屋吗?
如果房客阻止照相,将来如果必须上法庭,以谁的依据作为标准呢?他们说原来脏,我说原来干净,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