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人才济济,问个房地产相关的法律问题。

我几个月前重新贷款时(直接从一家小银行贷的,没有经纪人),银行当时的在一些费用上与我有争执,多收了我的钱 (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延误,多收了我3个星期的利息)。当时主要考虑到,很难找到其它替代银行,就忍了。我也一直按时付月供。
近来银行找我,说当时借款的借据(NOTE)上有错,要我签字改正。考虑到他们那时的态度,我懒得理他们,让他们着急去。现在银行通知我说,如果我不配合更正,就要法拍我的房子。打官司还要我出律师费。我不懂的是,既然我按时付款,他们有权这么做吗?

所有跟帖: 

你必须去签字改正。ignore是不行的。 -texastrader- 给 texastrader 发送悄悄话 (99 bytes) () 07/19/2012 postreply 11:39:33

中肯 -qiaoshe- 给 qiaoshe 发送悄悄话 qiaoshe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19/2012 postreply 11:42:58

Co:ignore是不行的。何苦呢. -梁山sl- 给 梁山sl 发送悄悄话 梁山sl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19/2012 postreply 12:18:35

这么严重的问题最好问LAWYER , 各洲法律不同, 大家知道的也不全 -QiTian- 给 QiTian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19/2012 postreply 11:41:09

Yes. there is one page you signed to allow bank to do that -capital495- 给 capital495 发送悄悄话 capital495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19/2012 postreply 12:05:40

不相信bank可以多收你三个星期的利息,,估计你是没看懂HUD1 -万枫- 给 万枫 发送悄悄话 万枫 的博客首页 (124 bytes) () 07/19/2012 postreply 1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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