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感谢各位的义正严辞,让我领教了一回网络暴力。
这帖沉得这么深,还有这么多id光顾,看来不说两句不行
也算答疑吧。第一,事情的起因是电力公司停电。这处房子只有一家电力公司。房客搬进去时需要交押金,因为一次交不了那么多,电力公司让她分期付,但后来她押金和电费都没付,电力公司就给断电了。这是我的推测,跟电力公司打过几次电话,都不肯透露。感觉房客和电力公司的关系很僵。房客好像在跟电力公司斗气,并非真交不了押金。政府有专款给她付电费,4百多,电费只有三百多。她也并非真的没地方去。毕竟在这儿几十年,根深蒂固。第二,不让她走是因为她并无充分理由违反合同。这对她也是好的。搬个家不容易。不是所有地主都肯接受她们。第三,LZ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并无过分之处。房管处有明确规定,二十四小时不通水电将取消资助。如果换上正规公司,早就启动了驱赶程序,我给了她充分时间解决问题,这个她清楚。
总之,感谢各位的义正严辞,让我领教了一回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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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明白你发这贴的用途,是想向大家展示你是个无情的生意人? -xyz100- ♂ (31 bytes) () 07/11/2012 postreply 08: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