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不再收他们的租金,再按照合约规定给足够的notice, 我想你们应该问题不大。
可惜了!呵呵。
想不出妹妹为什么不愿再续约?现在商业租客不好找啊。。
所有跟帖:
•
那需要把支票寄还还是不存就行了?谢谢啊。。。
-MrsKwok-
♀
(0 bytes)
()
06/30/2012 postreply
15:04:56
•
千万不能存,一旦存了就证明合约仍然成立。
-美蓝海-
♀
(0 bytes)
()
06/30/2012 postreply
15:15:21
•
那就不存了吧。跨州地主真麻烦啊。哈哈哈。。。
-MrsKwok-
♀
(0 bytes)
()
06/30/2012 postreply
16:3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