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法庭,撵不付租的恶房客,法官不仅dismiss了我的case,还教房客反诉我,真他妈的什么世道?!!
我刚买的shariff sale,原黑人儿子们要求继续住,我就和他们订了合约,结果他们付了1st month rent + security deposit就不付了,连门key都没有给我,房客的父亲进了监狱,他们母亲欠了1万多utility bill跑了,所以utility公司停气停电了。上法庭后,他们说不付房租是因为(1)要我付utility;(2)房子没有修理,我说连key都没有,电话没有人接,没法进去修理。而且,我inspection的时候,房子很好,没有需要修理的地方。
万恶的法官,竟然说,这个案子,应该是他们起诉我,而不是我起诉他们。所以把我的case就dismiss掉了,还给房客拿来起诉我的表格,教他们怎么来起诉我,真他妈什么逻辑?
大家帮忙,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