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能双重国籍。

本帖于 2012-05-11 12:36:09 时间, 由普通用户 jy10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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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更”狠“,哈哈。 -马嘉- 给 马嘉 发送悄悄话 马嘉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11/2012 postreply 08: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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