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主的困惑,求帮助

最近买一新房,打算把原来旧房出租(房龄11年),要价不低,但第一个星期就租了出去,单亲母亲,2006年离婚,四个孩子,最小的儿子开学上高中,据她讲搬家是为了我们附近的一所私立高中,有校车到我们房子,她夲人是一所高中的sub-teacher,她前夫是一个IT公司VP,税单显示收入31万美元,法庭判他付每年12万扶养费,她去年,前年税单显示报税近12万,她原来的房子undercontract.她的credit score740多,因为看上去不错,己经与她签了二年的contract.她也准备5月15日搬入,今天却无意中发现她原来的房子是SHORT SALE,不知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1,SHORTSALE的房主是否意味欠了银行的钱,也就是说不能按时付给银行贷款?
2,这种人信用分数会不会受SHORT SALE影响?为什么她的分数还在740?
3,如果这位房客经济上有问题,如果我们想单方面中止合同,该怎么办?有没有penalty ?

任何建议,非常感谢!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