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们以前买的房子,其实也没有准备当房东,后来卖不出去,房价跌得厉害,就准备出租.找了一个卖房公司的property management division给我们出租房.反正后来七弄八弄找到一个黑人foster mom住了进去.进去后就抱怨不断. 现在五个月就要搬出去了.property management 啥也不管.就是来问我们.我有下面几个问题
1. 房客有一个半月的押金,他们现在不肯付最后一个月的租金,上个月的租金也还欠了一部分.让他们付,就说要把我们告到法院去.不知道告啥? 跟city沟通过,我们也没有violation.我们以为押金是用来预防他们对房子有啥损害的.现在如果他们搬走时有啥损害,我们啥也做不了,怎么办?
2. 他们中途要求搬走,break the lease,我们啥办法也没有吗?想当初他们刚搬进来的时候非要把我们好好的冰箱扔出去,就因为他们自己有冰箱,因为没别的地方放,就扔了.
3. Property management 啥也不帮忙,好象都是站在房客那,他们都是这样的吗?有没有必要换property manamement.
4. 说实话,我现在就指望房客赶快搬出去,但就怕他们搬出去的时候trash the house,我到时怎么办? 管理人说要给他们conviction,那有啥用?
5. 还有一个, 管理人说要让我们把房子好好修一修才可以继续租,本来就是老房子,不可能象新房子那么完美,又没有city violation, 需要尽善尽美吗? 真不想再砸钱进去.
唉,有个房子真烦人,现在在深水下,卖也不是,租也不是,天天成为家庭矛盾吵上一架. 想到这个就睡不找觉. 先谢过大家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