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一房,要价太高在市场上已超过100天,卖方可能是见这么久无人问津,降了好几次价,并修补了房顶,同时口头答应会做Section I Termit treatment. 我们给了offer,卖方接受后,又陆续进来几个offer,其中一个比我们的出价高5000块,被卖方列为backup.
现在卖方仍答应做Termit treatment, 但不愿意用fumigation, 尽管termite report 上要求使用,这样卖方可以省下1000多块钱。我们的agent 建议我们自己花钱做fumigation这部分,同时送addendum 给卖方,列明责任分派。
我不是很高兴卖方现在出尔反尔,尽管也不是很多钱,很纠结到底要不要签这个字。现在合同刚进escrow 4 天。我该不该签这个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