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房客少交租辩称不是没交租 律师建议照赶不误
【侨报记者崔国萁7月31日纽约报道】布碌仑一名华裔房客十分狡猾,每月只交一半房租,以为这样既可省了钱又不会让房东以未交租为借口而驱赶他。但专业律师指出,在纽约迟交、少交和不交钱都属于没交租的范畴,房东可依法入禀法院驱赶房客。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布碌仑华裔房东,今年6月在宾臣墟地区购入了一栋6家庭楼宇,希望能以此投资为自己换来良好的回报。谁知买后不久就碰到恶房客,每月以各种借口少付租。
据这名华裔房东所述,有一名男性华裔房客以1000元的价格租了一套2室1厅的单元,这价格在布碌仑属于便宜的租金,但房客搬入后,总是向房东找麻烦,一会儿说卫生间的地板他不满意,让房东更换;一会儿又说厨房的灶具不合意,让房东买新的。
房东说,这名房客不仅经常找麻烦,当去收租时他却总是付一半,在向他追讨时他的嗓门比房东还要大,说你去告我呀,我每月可没不交租,弄得房东哑口无言。为此他求助于专业律师黄真,询问这样的房客是否可赶走。
对此,黄真律师表示,这名房客的理解有误区。在纽约,法律上对不交租的定义不是每月的“0”支付,而是少交租和迟交租都属于没交房租的范畴,房东完全可以依法捍卫自己的权利。
黄真律师建议,房东可先讨要这名房客少付的一半租金,如遭拒即入禀法院,以未交租为由申请驱赶程序,将这名恶房客赶走。黄真还表示,即使房客按时交租,房东也有选择房客的权利,不满意也可不要这名房客。对于这名新移民房东担心自己不懂英文,黄真律师说,填写驱赶房客的表格并不难,届时房屋法庭也会提供翻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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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碰上一个这样的房客,准备上法庭。故事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