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
请帮助。我3周前签了租房合同。这周六开始。房客是个离婚的男的。3个小孩。工资挺高。现在还和妻子住在原来的房子。要搬出来。当时交了一半的deposit。说是另一半deposit再交。我看他别的情况好,就相信了。
我一直在催余下的deposit。他说周六搬家之前。周五要先搬一些小东西过去。跟我要钥匙。我说收到余下deposit之前不能给钥匙。我让他把deposit可以online transfer到我的帐号。但是至今没收到另一半deposit。
我现在该怎么办。就和他终止合同。不让他周六搬进来,重新登广告吗? 问题是我现在搞不明白他在玩什么花招。到底是想赖一半的deposit。还是想干什么。谢谢帮忙!!!我这样直接不给钥匙,不让他搬进来,手续上还缺什么吗?除了电子邮件通知他,还有什么手续吗?他交的的一半deposit要还给他吗?不知是不是离婚的事情有变化。
我在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