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人对你的批评是对的。你的所作所为,虽然赢得了这个contract,但是是被房地产经纪人所不齿的。我不了解你们州的房地产法律,也许你没有违法,但是把这件事公开出来,说明你还不是一个成熟的经纪人。
如果有人较真,根据你的这篇文章,listing agent应该会被吊销房地产执照的。以后还有那个房地产经纪会愿意和你合作?卖主是可以选择买主,这个没错,但是经纪人不可以选择买主。而且listing agent不可以透露给你你应该出什么价才能拿到合约。这不但对其他的买主不公平,更是违反了listing agent对于卖主的fiduciary duty。在multiple offer的情况下,listing agent可以鼓励你重新出价,但是不可以透露什么样的出价会被接受。虽然你可以argue说,那是她的问题,可是你的文章,就是你在炫耀你自己如果诱使人家犯错误来达到你的目的啊。
好好反省一下吧。虚心使人进步。你可以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