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出租房子1月31日租期满一年,房客有如下问题:
租房申请是一对夫妇来自秘鲁. 后来发现实际上他们的女儿,女婿和4个孩子住在里面. 女婿每月来付房租。房租最初半年付的准时,近4个月要拖2,3天,11月跳票,我亲自讨租。我需要他们的Personal information to update租约,故email女儿,女婿Rental Application 6次,电话数次,但至今无回应。
2. 2. 租约明确规定禁止宠物,一年内我去过4次,三次看见狗。我有照片录像为证。房客说它们只是暂时呆在他家。
3. 3. 上星期发现房客因装speaker在墙上打了14个半个手大的洞。
我住Texas, 现在我是应file eviction 还是不renew租约让他们自动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