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CONDOR,租给了一对小夫妻,他们有一个几个月的BABY。
12月的房租已经晚了一星期,几天前我留了NOTICE在门口,但他们没有答复。
一年内这已经是他们第三次晚交房租了。其中第二次在RENT DUE之前,,男主人打电话问我
能否晚交房租两星期,并愿意付LATE FEE,但这一次音信皆无,不知道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我该怎么办?
再给他们留一个LATE FEE NOTICE吗?还是需要给他们一个DEAD LINE,警告他们一下,如果过了DEADLINE不见支票,就扫地出门(EVICTION)。关于EVICTION,有什么最低要求吗?比如晚交两星期,或至少需要拖欠一个月房租方可申请EVICTION?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