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年前的1991年,买了大都会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记得当时被告知,保险公司是不上市的,有很多优点,大概就是监督的婆婆少一点。可是几年后,大都会保险公司抵不过钱的诱惑,上市了,可是赚了一笔。
可如何对保险公司客户交代?反正有损失,弥补的办法就是送股票红利,但送的时候保险公司还没上市,不能送大都会保险公司的股票,只能送有关的公司股票的红利,公司名字都没记住,多少也没注意,反正是“白拿”的。
每季度,银行会进账几十元分红,年初会收到1099 表,相安无事30多年,收钱,报税。
发生问题从文学城投资理财坛开始。自从学习投资理论,知道人寿保险要买,但要适时,或及时退出。然后经过一系列电话,填表,提供材料,拿到“投降”支票,一清二断。当时认为股票值也在支票上,红利也就没有了。
正好搬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觉得没有关系了。但是,红利照样进来,1099表当然就没收到,有几年就忘了,这当然是我的错。去年猛然醒悟,我没有收到,但税务局肯定收到!
损失包括会计师额外费用,利息罚款等。会计师吃顿饭就可以,国税局的利息简直就是高利贷,罚款是买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