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两人有足够的资产,并不很依赖社安金。两人同时在世时,即使你拿的少一点,也应该足够了。高收入配偶等到70岁开始拿,主要是出于保险的考虑,因为survivor领取两人之中较高的社安金,而且社安金方便可靠且抗通胀,这就给未亡人很大的保障。人丧偶年老后有可能糊涂了,即使有可投资资产,也可能不知如何管理,更别提投资了,而按时自动到账的社安金就方便可靠多了,所以高收入配偶70岁开始领取可使保险作用最大化,而另一配偶推迟领取对这一保险功能没有任何意义。
当然有人从预期利益最大化角度考虑这个问题,有可能会有不同结论。其实从宏观精算统计学的角度,多少岁拿的平均值是差不多的。我个人认为这更多是一个保险问题,平均值与我没有什么意义。
对很多人来说,哪种选择都错不到哪去,不必多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