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美国,俺实实在在借钱给朋友的事有好几回-1。有师弟从国内来美的机票(650);2。有朋友买车缺钱的,三回(4000,3000,5000);3。有朋友买房子付头款的(30000多,gift letter相伴);4。有开餐馆手头现金不够,让俺入伙但俺觉得不合适,从俺手里周转的(15000)。这些数目从几百到几万的。都是比较熟悉的朋友。除了第一笔因特殊情况拖了几年,最后还被非当事人还了,其它都连本带息地还了。
出门靠朋友,这是古训,俺也接受过不少朋友的帮助。在朋友需要帮助时,力所能及地出手也是理所当然。但考虑到有家有口,自己责任不轻,要是一大笔钱借出去,俺现在确实不敢。对美国这套体系了解得越多,越不敢。俺借出去的对象的标准比较简单-1。信得过的朋友,知道就是一下子还不了,也一定会尽力的人;2。有需要但又没有办法通过贷款的情况;3。能看得见的有能力还款的朋友,不一定指望这个business成不成功也能还。
站在借款人的立场看,美国这边要借贷,有回收把握的,还是相对容易,真的犯不着找朋友借。万一投资不成功,钱还不出来的话,朋友钱财两失,不只得。所以,俺是尽量不找朋友借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