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对开发商当然有用。我前面说的对纯只有被动租金收入的地主没用。我已经退休,当然用不上:)。第二条也只是特定情况下的地主

可用,对绝大多数地主没用。如果是按你上面的例子,大笔投入必须长期持有才可以变成现在的现金流,而开发商不会,只是做完这些后马上卖出。税是一样的。只是我的理解,也都实践过,不只是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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