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来的一位租客在签Group租约时要加写一份补充合同,规定每个人支付的租金,一起签署。
以前我们一直是用Group合同出租,4人住一个大房每人一间。有人搬走其他人会一起找另一个人搬入。她们自己决定了主卧和单间的自付额。十几年来只出现过一次缺一个人/月。其他3人共同付了那一个朋友一个月的租,补齐了总租金。
现在一个新的人在签Group合同时,提出加一个补充合同,规定每人付出房租多少。
我的经纪朋友不主张同意。让我告诉她们不倾向改变。我的问题:
1.在Group合同上加了补充合同规定每人付出多少, 对房东管理有什么困难?
2.这样与我对每一个租客单独签合同有什么不同?
希望大家帮助。
租客都是非常友好的年轻专业人士。从来没有问题。搬走都是因为新工作或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