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个老问题了,不过政策一直在变,不知道现在的答案是什么?
选择一:现在就公证遗嘱,好像主要的麻烦是将来继承很复杂,但可以把房子买了,申请额度把钱转到海外。
选择二:现在就办赠与,手续好像简单一些,但有以下问题:
- 非继承的财产,没有合法的渠道转出。
- 即将开始征收房产税,也是一笔开支
- 海外房产不必申报,但孩子上大学,申请联邦或者私立大学资助的时候,必须按房产现值申报。 考虑到工作朝夕不保,将来孩子上大学的时候,收入可能比现在低很多,但报上海外房产,能获得资助是不是就要减少?
- 将来老了,申请各种政府资助的时候,是不是也要把海外房产报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