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假如租客与原来的业主有Lease Agreement,一般来说合同还没完,你不能因为换业主而叫租客离开。假如你不想继续租给他们,请查当地相关的Landlord/Tenant 法规看新业主是否有权终止执行中的合同。以防止他们回头告你。假如是承接原来的Lease,叫原业主或者租客给你一份Lease Agreement 副本,并查原来的业主是否还keep租客的Deposit。
2. 假如原来有Lease Agreement,但是已经过期,现在是Month-to-Month,那么你可以选择叫他们离开或者继续。但是,同意应该查Deposit。
3. 原来的租客已经有两年的历史,看是否能向原来的业主查他们是否按时付租和有没什么damage或者是否麻烦。假如不能联络原来的业主,到房子里外看看,他们是否干净或者take care这个房子都可以说明租客是哪一类人。
4. 假如你可以选择,又想让他们留下(当然这样最方便而又没有租金损失,就像郭太说的,是最好的选择),建议你还是叫他们填好Rental Application form。因为里面会包括SSN、出生日期、drive license number等等资料,一旦将来要做Eviction,有足够资料在手。同时也让租客有所畏惧。你不必收他们申请费。同时,签一份新合同。因为选一份全面保护你的合同并且有你作为Owner的合同对你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