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还值得做1031吗? 如果打算卖一个出租房,再买一个,这个买的房以后比如10年或15年后也确定要卖.

以前没做过1031,感觉挺麻烦。好处是延税,但是最终卖的时候还是要交,如果以后确定会卖房,是不是为简单省事就不考虑1031了?买卖过程也更简单灵活一些?

大家怎么看?有经验的朋友给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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