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如何处理:交定金和拿钥匙是否一定要同时

我家娃在伯克利租房,1B1B。是学生转租。进屋里看了不错。这个学生一直没有给她的姓名和电话。她转达屋主的一个要求就是先交钱,再给钥匙。现在是获得了屋主的姓名、电话以及合同。我以前都是一手交钱一手给钥匙且签合同。请问大家如何处理?如何确认屋主、电话、房屋对得上?我前些年听说有个地税的网页可以查?非常感谢!期待您的帮助!感恩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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