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完全不知情就被转给新人了,没有签新合同

我现在怀疑新人可能都不是原来那个公司名下的,但我也无法证明。新人没有找到过任何房客。

以前签合同的人口头上和email 上说我们随时可以离开,实际合同上没有规定合同终止预先通知时间,但说了签了租约的房子要到期才完。

我们跟正式合同上的签字人Owner没有任何直接联系,只能到网上找到他的联系方式。我们终止合同是该跟这个owner联系,还是跟这个新人说呢?特别是书面通知应该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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