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买房,都是买了之后,再通知他。从来没有买之前和他商量。好处是省略了买之前的墨迹,因为他一墨迹,好的机会就没了。
签字前一周通知他请假,可以去签字。
我要忍受这一周的甩脸子。
我先生脾气好,我们从不吵架。就是脸色难看。我有时倒是希望他骂我两句就结束了。可是他从来不。。。但是甩脸子这种的冷暴力也很伤身。这一周的时间我在家里如履薄冰,大气也不敢出。直到closing。
closing之后,我就想办法结束这种冷暴力。甜言蜜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之后还无效的情况下,给最后通牒,让他节制一下。已经甩脸子一星期了。我已经受够了。。然后,他也意识到覆水难收。也就翻篇了。
他现在也逐渐接受这一模式。
他是极其risk avert的人。和我在年龄上有差距,所以投资想法和方式会比我保守的很多。但是为了让我开心迁就我,他也在妥协吧。其实不是我单方面的妥协。意识到这些,我才提议分而治之。这样,不至于我把他的裤子都输没了。
现在盘子大了,risk management 也在压在我心上。但是我有时候还是忍不住不管cash reserve 的继续投资。我的goal就是把海蜇动员起来,帮我算一下多少的cash reserve他会安心。这样我也会安心。
另外,我家买房子LLC写的是他的名字。倒不是需要他帮我贷款。我的收入自己贷款完全没问题。写他的名字完全是想让他安心。虽然分而治之,他也有自己的stake在里面。
所以说,婚姻中很多事都是在妥协。双方都需要妥协。因为不可能找到和你想法完全一致的伴侣。在妥协中前行就可以了。哪怕前行的速度减缓。其实减缓也不一定是坏事,防止跑的太快摔跤呢。
但是只有一方不断妥协,因此也不前行,那么,婚姻和家庭grow apart也不可厚非。比如在投资,在认可和欣赏对方的能力上,这是大事,是三观不合,忍不了,分有啥不可以的。谁离开谁都可以过。
前面几个回帖有人说,为了钱还有投资不值得把家庭散了。我不知道怎么回。听起来说的很有道理。可是,那是钱的事吗?那是因为underline的三观不一致,导致的在投资在家庭重大决定中永远达不到一致的原则问题。多少夫妻是因为三观不一致过不到一起去的。三观不一致体现到生活中大事小事的不和谐,每天的生活中无数的大小矛盾导致一个人过比和这个人过更舒适。。
我倒不是劝人离婚。我就是想正个名,俺们虽然厉害,但是绝对不是因为几个钱就离婚的。(亚马逊光头来追我,那还是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