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驱逐房客欠款怎么算

收到驱逐房客的文件,写的欠租户是到目前为止的,但是因为他们还要下个月才清空,又要耽误一个月,合同也是六月底到期。欠款数额是我提供的,到目前为止的租户金和late fee. 请问当时是不是应该把租户欠的算上到合同的截止日期还是应该是为上法庭为止的日期? 知道肯定不会还钱,就是有点疑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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