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内心深处是准备把押金还给租客的妹妹,破财免灾,租客的妹妹是好人,这几个月我们和她的沟通多过和租客的,她基本上是充当了中间人的角色。没有她,现在的情况可能更糟糕,这次至少省了律师费如果走驱赶。花钱买教训吧,这次最大的失误就是选错了人,信誉分400-500,当初搬入的原因是前房主买房,签合同时妹妹给的支票,搬入第一个月就说房租要迟交因为租车搬家费用 等等,当初的决定是想到这家至少有三人工作,加上老母亲的社会福利,三倍房租是合格的,而且前个房子住了十年,但没料到工作是可以丢的/变的,夫妻关系也是可以变的,长辈与子辈之间可以是不沟通和欺骗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