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吃饭前被LD训了好长时间,问我为什么不驱逐一个这个月不交房租的租客,我说明天就出庭赶人了,她说她早就建议我驱逐这个人,而我一直拖着不执行,LD还给我下了最后通牒。我的LD和许多网友一样,属于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人。我承认我是贪图小利放弃原则的人。
刚才这个租客给我来电话,友好的提醒我预计今天下午的出庭,他在电话上说他准备好了2500现金准备在出庭时付给我,我说谢谢告知。这个租客据他自己说是因为失业金没到帐因而欠租,我一直容忍他迟交,但是最近迟交情况有所恶化,我就说为了保证我的利益我需要上法庭,他就说他要把本来打算交的房租推迟到出庭时交,因为他担心我会收回房子但是他能理解我采取的行动。我说我会让法官判为pay to stay,并可以让他以我和他的短信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