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房子拆迁以前在谁的名下
(2)如果在兄弟姐妹的名下,那么什么时候过户的,过户的时候估价是多少,过户的时候属于这个人的份额是多少
(2.1)拆迁实际得款,减去过户时这个人的份额价值,就是增值。这个增值需要在美国交税。
(3)如果不是在兄弟姐妹名下,而是在已故父母名下,那么现在汇过来的钱是遗产赠与,他只要报告gift from foreign person就可以,参看 https://www.irs.gov/businesses/gifts-from-foreign-person 这个报告不交税,但是要报告。
注意报告的时候不要自作聪明,认为每个人五万就小于10万元报告额度。最好把整个一百多万人民币(二十万美圆)当作一个transaction一起报告。
美国银行可能会把这些汇款作为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SAR) 报告给财政部财政安全部门(Financial Crime Enforcement FinCen) 备案,注意这个备案本身并不引起调查。这个备案的目的是,如果某人以后因为其他原因接受调查,调查人员可以去FinCen的数据库里面调出以往的SAR以便发现犯罪行为,包括偷税漏税。所以最好还是报增值税或者报外国人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