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有同感。我家的出租房一直由LD管理,因为LD的德语好,而我的德语是新学的,只够应付工作。

然而,我的胆子大,有与陌生人打交道的兴趣。结果,我就把管理的工作就接过来了。在德国每个城市都有业主协会,每年仅支付低于100欧的会费就可得到与出租有关的各种咨询和法律服务。我的感觉是,如果把出租当成是一门小生意来做的话(就像您一直强调的),端正态度,是可以赶鸭子上架的。想想当年巴菲特也在投资初期投资投成了股东,不得不主动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并取得了好的收获,为今后的投资生涯提供了第一手的企业运行的经验,就也有一种“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感觉。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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