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商场谈了大半年,种种波折,期间卖家大病了一场,不知道是疫情还是他急火攻心,病好了以后有点想通了,以前寸步不让,现在海阔天空,眼看就要到达胜利的彼岸了。
卖商业地产必须要租客签Estappel, 就是一个法律文件,租客签了就是承认现有租约的条款有效。一般没有这个买家办不了贷款。
所以有个租客A利用卖家急需的心理趁火打劫,几年前有一笔更新security的费用四万多,本来NNN租约就是说业主做的维修更新可以叫某个租客付或者所有租客分摊。一直扯皮,A租客不愿意付。现在A提条件说,要卖家(物业业主)免除追讨四万块,否则就不签estoppel.
卖家为了快点拿到一张纸,只好免了租客四万块。如果不卖物业,还可以慢慢打官司慢慢追讨。租约上,房东是占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