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话短说,从租客欠租,不辞而别 到我把他告上小额法庭,到得到法官判决(default judgment order)历时半年。但是,又历经数月garnish wages 。租客雇主不予理睬法院文书,最终judge 给了conditional judgment。雇主既没file也没出庭,conditional judgment 就confirm了。但是judge不肯给final judgment。 conditional judgment 上只有 原来 default judgment order 的欠额 和court cost, 不包括 post-judgmental interest。 Judge 说 利息只能向租客要。
最近,该雇主给我寄了张支票(conditional judgment 的数额)。于是,judge 就把 这 conditional judgment order 给vacate 了。 我请求judge, 如果vacate 了,那请做wage deduction 判决,garnish wages 来支付拖欠的利息。然而,judge 说,雇主不欠你什么了,还多付了你court cost。 你要利息的话,来庭上面对面。(由于COVID, 大部分时候被告原告都用zoom。 )他这么说,是想让我知难而退? 利息没多少,但也算是对我费尽周折上法庭追租的一点补偿。
请问大家,我的请求合理吗? 下一步怎么应对?
补充,
我感觉这个judge很一般。来小额法庭的人,大部分是不懂法律的人。但我发现这个judge喜欢和律师打交道。 每次我问该用什么判决表格的时候,他都说没有义务指导。我知道他没有义务指导啊,但是来小额法庭的人就是对美国司法不甚了解的人啊。也许这里有点歧视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