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金山湾区有一个2/2的小condo,7月中住了一年的一对黑人夫妇搬走后,花了7000刀装修了厨房,刷了漆后出租。来了一对夫妇,带2个男孩13岁6岁,说还有一个21岁的大儿子,现在搬出去自己住了。夫妇俩收入够3倍房租,女信用630,男信用750,都有工作。原来住福利房(housing),说现在收入太高,不合格了,所以出来租房。我有点拿不定主意,要不要租给他们。
租:收入信用都够了,工作也比较稳定
不租:收入应该早就不合格住Housing了,能在那里赖那么久,一定不是省油的灯。Reference查现在的landlord, 除了现地址外什么情况也不肯说,说是company policy,让人怀疑。
大家说我应不应该租给他们?还是继续招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