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的一个投资房,新房,美国中部。2017年10月交房,2020年8月租客告知厨房水池掉下来了。通知建筑商,回复说他们是外包给人干的,他们联系施工方。再无下文。儿媳找人修复并付了1700维修费,维修人员说愿意作证是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
问题:
1,按美国的惯例,建筑质量保修几年?(购房合同不在我这里,不知道有没有注明这一条)
2,如果是开发商应该负责的事,但是他们装聋作哑,有没有什么行业协会或者消费者协会可以维权?
到小额法庭打官司好像有点不值得,至少问问各位大侠学点经验,闲着也是闲着,先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