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几个月前死了, 临死之前他续签了合同, 我们因此拒绝外人看房和入住。
之后他突然过世, 我们不得不重新开始找人。因为他在房间里过世都是公开的消息, 我们无法隐瞒, 一直找不到新人入住。最后不得不大幅度削减房租,半送半租的才找到新人入住。 经济上的损失,我们都是自己内部调节了。
可是过了几个月,最近他的父母突然写信,要求我们退房子押金。
我该退吗?
我觉得首先法律上,因为新合同,我们才是被欠款的一方, 但处于道义,我们无声的放弃了合同, 自己调节了经济上的损失。
第二, 我又感觉,他已经过世,我还要和他的父母为这么点钱互相争执,觉得真难启齿。可是道理上好像说不清啊。
各位有经验的大佬,麻烦给我指点。你怎么看?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