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共租过两次房,一次上学时租学校的,一次是搬家买的房子因为某种原因close 晚了,这次租房三个月的我只住了1个半月,因为知道只住一个月所以啥都没放就一个床,基本外边吃饭,就这临走房经理还百般挑剔说这个墙有划痕,地板不干净,窗子有雨痕。逼的我直接拿出照片告诉她我们住进来的时候冰箱等都是藏的,落地窗是满满的雨痕,我们这只是洗干净后早上的雨,这里每天早上下雨,地板和墙壁和我们完全没有关系,本来如此。她虽然勉强道歉说是忘记了,还是扣住我们的钱到三个月满了人都住进去了才给退。
所以我最讨厌那种管理个房子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不是顾客是自己的上帝吗?怎么到地主这里就反了?我和我的租客我一直抱持租户给我饭吃是我上帝的态度。有事好商量。这不昨天一个租客电话过来说出车祸了,车是leasing to own的车,还有一年,但是给报销了,赔款没有他们的事,所以必须换一个新车需要自己出一部分钱。马上到期的房租想等今天给一部分,10号给剩余会给late fee,我立马想到的是人没事吧,说一家四口都没事,这一家是黑人。但就是要上班用车,所以钱先拿去买车,我告诉她不用付 late fee, 也不用分两次给,到10号前一起给就好。人家很感谢。
以前一个也是黑人一个人租我四房四窝三厅的豪宅,我们想去看看几次都说不在这,出差了不让我们去,我们也没有疑心,后来她网络有问题约的修理时间她不在,就问我们能不能那个时候去给她开门接待修理师,我们进去一看,房子和没有用过一样。我们甚至还觉得她应该找给伙伴一起住,不然一个人住这个大房子为啥啊? 但人家只鞋子就有500双放一间屋子摆。你管得着吗?相互尊重,相互协商,如果不是无恶不赦就没有必要剑拔弓张,给人留条活路,也是给自己留条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