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租了近三年,然后不辞而别,里面乱七八糟,非常脏,地毯要全部换掉,墙要全部重刷,冰箱、炉子,厕所都要deep cleaning, 垃圾要拉好几车。我花了 5 千多美元重新装修,费时一个月才做完。由于他们不辞而别,我又浪费了一个月时间,才敢进去,所以总共浪费了两个月没房租。
遗憾的是,我一般都要求房客填move-in checklist, 但是,偏偏这个房子漏掉了。房客以这个作为理由要求免除赔偿。
原来lease上不允许有宠物,但是,他们养了一条狗,所以地毯上有狗尿,地毯的pad都粘到水泥地了。这个应该是我告他们毁坏地毯最大的证据了。他们把狗留在了房子,后来叫警察来拉走的。
因为这个房子是我刚刚从前面一个房主买下来的,所以,有一些原有的相片,可以辅助我打官司。证明房子前后的差别。
请问各位大佬,我这种情况,能够赢得了官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