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有个留学交换博士展转找到我,问我是否能临时提供她一个住处。她27号拼车去纽约坐飞机回国,但是航班取消了。只好回家但是室友却不让她进门了,因为她挺而走险去纽约时室友已经跟她约法三章并有合约签字---如果沒坐上飞机回国她必须另找住处隔离14天。
她倒是另找了一个公寓住下来了。但是也许因为疲劳,也许因为压力,也许单纯因到没盖够被子,她发烧了。现在现住公寓的室友不让她住了。
我告诉她,她跟自己公寓室友签的合约,是在紧急情况下,不符合自己利益的没证人没公证的,是不含法律效率的。但是跟室友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我让她把自己的困难如实地写个邮件给房东。各位房东朋友,如果你是房东,会怎么做?会帮她吗?
她住的是个大型公寓,个人所有,倒处破破烂烂管理并不是很好的。她房租已经交到六月底,合约九月底到期。
我也有让她把所有给房东的邮件copy学校。我是帮不上忙了。房东或者学校,谁会帮到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