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多租客房屋亟待维修,也想就此告别政府的监管。8月1日送90天通知,预期11月1日搬家。几天之后收到政府通知11月1日起结束她的S-8资助。
她的部分8月没交。9月初她告诉我已有2月没上班。她是县医院正式清洁工,她被男同事兼领班性骚扰并受伤。精神身体均被伤害,人暴瘦停薪休假在家养病。领导已将此人调离。我是她最好房东,8月份的钱一分也不会少。搬出时房子会一尘不染。
同时她说她已雇了律师状告医院。律师说她的case很强,建议她辞职并争取庭外和解。昨天接到政府通知,本来要停止的资助,从9月份起改为她付部分砍掉大部分,政府付绝大部分房租直至2月底再重新审核。估计她真的辞职了。
如果没有工作只有s-8资助的情况下找房是不是很难,因为房东仍要看她的部分如何负担?会不会有公寓专门接受这样的政府几乎全包租金的租客?
我不是没有同情心的房东,只是隐约直觉节骨眼上的ME2 与将结束的s-8资助,与房东搬家请求有一定关联。想了半天不知如何向前走。准备与她谈一谈如果搬去单身公寓政府部分将付全部租金,比现在情况还好。我也不会因政府的改变延迟搬家的请求。
请教大佬及大家怎样做能让我们置身现有官司之外?会不会及怎样做能避免我们缠上官司? 怎样做是合情合理的房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