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出租房,每只狗每月加收$20。
一对白人夫妇加那个老婆的妹妹,七月中搬入我的出租房时,说他们只养了一只狗。
一个半月过去了,他们突然说,那个老婆的父亲三月份死了,那个老婆情绪不好,需要一只emotional support dog。
他们送来一份没有诊断日期的精神科医生的信,支持那个老婆养一只emotional support dog。
我在网上查了,精神科医生的信有效期是一年,那个精神科医生的信没有诊断日期,应该不合要求。
他们所说的emotional support dog 是一只 Golden Lab Mix, 按他们 EMAIL 里讲的, 这只狗已经跟他们很熟了,俺推测已经养很久了(他们搬入我的出租房时, 养了两只狗, 不是只养了一只狗),只是不想每月多交$20.
大家说说,房客的这只狗能算 emotional support dog 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