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合同里说,前房客搬出后,你打广告找新房客,所有空置时间的租金损失,
由前房客承担,这个最不容易产生歧义。
代理费,就可以有歧义了,比如找新房客的代理费用为一个月租金,新合约为一年
租期,旧房客可以跟你较真,他仅仅需要承担12个月中的2.5个月。
你特别提及的油漆,也可以产生争议,比如,前租客可以说,你是因为油漆耽误了找
新房客,你可以说,不油漆找不到新房客。是不是都在理?那么假如房客以这个理由告,
你打算好了用什么理由驳回?
别说是新房东,我这个半新不旧的房东,除了明显是房客弄坏的部分,我也不敢肯定说哪些
维修费用一定属于房东/房客。
个人经验,我蓝红州都有出租房,觉得红州的房客好商量些,蓝州的房客计较些,处理问题
的时候,灵活点,麻烦就少点。本着一个原则,不欺负人,也不被欺负。
总之有话好好说,当房东做的是生意,不是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