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多的小地主婆,最近开始上投坛,受益匪浅,非常感谢前辈同辈们的贡献!
低买高卖,去年卖了一栋SFH,出售前请人作了浴室装修(由此引发后患)。买家八月份入住后抱怨房子有味道,我们同意维修。买家花了三百多刀找人查出是主浴室drain没有P管引起的,有收据。 也寄来一份W公司的维修估价(加P管和drywall维修)六百多刀,我们同意了。同时联系原来的浴室装修工,他们是洪都拉斯来的,没有回音。
十月份买家寄来的收据是换了A公司加P管,六百多刀(!!),另外drywall和tiles估价3500刀!!这份估价单上没有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号码,感觉是骗钱来了。
我们回应主要有三点:1, 为什么要拆tiles,完全不用的,要照片。2,要求货比三家。3,限时10天内完成,最后期限2018年11月11日完成,过期不候。(期间我催问过对方几次,没有回应)
昨天收到了邮件,有照片和清单,没有回答问题1,也没有货比三家2,还是要3500刀(没有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号码,揣测是买家自己做的)
我现在愿意支付有支付有收据的费用,做个了结。不想付那3500刀(诈骗啊)。请大佬们帮忙出主意,法律上我该怎么做最好?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