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的前提是best interest of child。三个人的婚姻权利(交税,继承,互相医疗决定权力)不是这个案例的决定范围。
错误理解,三个人是孩子的监护人不代表三个人都是在婚姻里面。
所有跟帖:
• 快了,多元家庭,听着就是美好正确的事情啊 -tz2000- ♂ (0 bytes) () 11/07/2018 postreply 14:05:54
• 中华民族的好传统,你们怎么都忘了呢? -柠檬椰子汁- ♂ (0 bytes) () 11/07/2018 postreply 14: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