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投坛地主们纷纷说是个好deal,那么卖家广告一发,不知多少买家想竞争这个生意。还能等到写条款时不保护卖家的放贷安全?
一般而言,除非这个物业太烂,甩不出去。打个比方:如果买家现金加贷款可以搞到400万,剩下75万需要卖家做seller take back, 卖家觉得这个物业卖不掉又急着出手,就也许会答应75万私贷,而且假设这物业就值400万市价,卖家就当自己卖了400万,多出来的75万可有可无,那么这种状况下他会签字不需要抵押物。
肯定是以这个物业本身作为抵押。谁也不傻。
我说嘛,买不到想买可以理解,但是不要逼卖家让利,否则你什么也拿不到。让卖家觉得你没有实力又没有信誉,人家会考虑别的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