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栋四层的楼,去年五月州政府列行检查,然后寄了一个单子来说他八月份回来再检查。我就叫我的工人和管理员将单子将所有的都做好了等他来检查。直到他们上个月中。
突然大门上贴了张条子是这个月8号要来检查。我们当时是照着单子全部做了我以为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
可是这次inspector来了后,上周寄来信說,我每层走廊的紧急燈四个里面有三个不亮了要换新的,同时要罚款$1650。
这条上次的信上根本上就没有. 我收到信很生气啊,将上次的信找出来,马上照着上面的电话打过去要和那个寄给我信的人对信。
电话转到信中的那个人,还没有等我说话他就说$800,修好。
我说你们这是新加上的,上次的信中没有这条,若是有,我早就照单做好。我现在也会做,但是你们一分钱都不应该罚我。
他不答我,接着他继续说:本来2月15号你要做完的,我邦你改到3月15号,你每月交二百四个月交完。
我说我可以很快做完,但是我没那么多钱交罚金,况且不是我的错。
他说:一百一个月八个月交完?
我说:十块钱一个月我可以交得起。
他说: 那不行,太长了。
我说: 我没错,可你要罚我,我只能将我的午餐钱交给你们了。
他说:你可以不交,我们去法庭上见…
刚才收到八张付款coupon.
上庭还是交了? 上庭花的律师费也差不多要七,八百块,不去又觉得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