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快4年的一对男女分手了,男士半年前搬出,我却是半个月前才知道,原来女生自己找了一个roommate. 要不是租期6月底到期,我问她还续不续,她告诉我,我到现在可能也不知道。具体看这里http://bbs.wenxuecity.com/tzlc/1179308.html。
知道她有roommate 后,我就让她递申请,准备看情况再决定是否与她们二个重签租约。今天收到申请了,问题也来了。她过去七年中有"unlawful detainer eviction or bankruptcy" 具体是什么,还不知道,准备明天问她。可她又在是否被”asked move out a resedancy " 一栏中填了No.
房子的情况是好区白玉房,三房三浴的house, 市场租金$3000,我收$2550,因为三年没涨房租了。如果她们6月底搬出去,我放$2800上市会被一下抢走,$2900一个月内也可租出。
那女生月薪近5000,roommate 3000。 二人的信用评分应该都很差,当初租给他们一对主要是看那前男友收入高,信用好。如果不是她们已经住在里面了,这样的情况我是考虑都不会考虑的。
对了,那女生有一8岁小孩,roommate 有一只猫。
请大家来帮忙出出主意。我怎么写着写着,觉得租给她们有点象在做慈善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