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猫给鸡都打包证券化卖掉了,剩下称whole loan,也可以卖给两房。银行手里剩的不多(2006-2008年份被整怕了)。利率升了lender亏了也不能强制borrower提前还贷 --- 贷款协议里没这条。
反之,大部分固定利率猫给鸡,borrower想早还就能早换,没有penalty。这个才是标准的call option。
一般borrower卖房子时必须还,贷款协议中有一条due on sale。古时候猫给鸡还可以assume --- 卖房的把猫给鸡过继给买房的,现在好像没有了。
楼主把权利和义务搞混了。30年固定利率猫给鸡屁用还是有的。比如说我们朽老借了30年固定利率3.5%猫给鸡,lender把他们打包证券化卖掉,Vanguard 某个fund 买了这个包,这个fund又让我在401K里买了。利率涨了,我的投资亏了,我能绕那么多弯找到朽老让他还吗,根据这么长链条的那个协议?
即使borrower default,有些律师还能找到猫给鸡协议漏洞千方百计阻挠拍卖---那张猫给鸡协议可能已经过了许多手,chain of title都不清楚了,一定要把chain of title每笔转让都找全了,当前的owner of the note才能拍卖。